塑料廢物跨境轉移的國際法律規制——以《巴塞爾公約》塑料廢物修正案為視角
【摘要】:塑料廢物的跨境轉移曾長期處于國際法律規制的真空地帶。2021年1月《巴塞爾公約》塑料廢物修正案的正式生效意味著國際社會首次就塑料廢物的跨境轉移達成了有約束力的國際安排。該修正案的出臺使絕大多數的塑料廢物跨境轉移有了國際規則的指導,并開始形成塑料廢物規則的一般實踐,有望扭轉發展中國家一味地替代發達國家承受塑料廢物跨境轉移帶來的環境負外部性后果現狀。然而,《巴塞爾公約》最初在制度設計上的缺陷、塑料廢物修正案關鍵術語的模糊、缺失對發展中國家的合理政策考量以及非法跨境運輸的趨勢上升也將限制塑料廢物修正案實際效果的發揮。故此,未來《巴塞爾公約》塑料廢物修正案的實施可從減少締約方塑料廢物的產生源頭、將較為模糊的條款在國內層面執行、適當放寬發展中國家的出口標準和簡化出口程序、采取必要手段遏制塑料廢物的非法運輸等方面予以改進。中國應把握這一歷史機遇,盡早實現塑料廢物修正案的國內法轉化,盡快完善國內的塑料廢物法律監管體系,加強塑料廢物跨境轉移規制中的區域合作以及增加在塑料廢物跨境轉移法律規制議題中的中國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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